看到有些會員發表的創意個案,
說明的文字居然簡短到只有一句話。
禁在想...
要不就是屬於世紀偉大的創意概念,
一句話就足以驚世駭俗,過多的描述都顯多餘。
要不就是乏善可陳,
沒有明顯特色或根本就創意的輪廓未清,不易說明。
 
希望你們的是前者,
否則何妨多分享一些你的想法呢?
產品商機雖然需要保護,但至少也把你的合作需求講明白,這樣才能提高共謀發展的機率啊!!
不然真是可惜ㄋㄟ。
 
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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