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府為了讓消費券的使用更具創意,舉辦的10萬有獎徵點子活動(活動詳情:http://www.idea888.tw/articleinfo.asp?id=546)。

活動流程設計的很繁雜,得先到無名部落格去發表再上活動網站去點選我要參加,至今我還不知道要去哪才能看到所有已發表的創意點子

不過我還是上網發表了自己的看法,這個我自認效果最棒的逆向思考點子,只是可能獲選機率不高,因為已經受限於政府「使用消費券不找零」的限制。

 

我的想法如下:

 

據說消費券要能重複使用,才能達到刺激消費、振興景氣和提升GDP的目的。所以呢? 強調創意沒有意義,講究效益才夠力。

創意思考的重點在於:如何讓消費券不只是ㄧ次券?

我認為只要鼓勵商家與個人「消費找零可以找消費券」就可以了。  

理由:因為找了的消費券必須在有效期限內再消費出去,所以在這段有效期限內,只要拿到消費券就會不斷使用,不斷消費循環,消費次數一多,上述的3大目的就可以加乘達成。  

政府認為限制消費券不找零可以增加消費金額,但是店家與顧客還是有可能會有私下的服務默契,這是著眼小格局的蠅頭小利,如果讓能消費者可以選擇找零或找消費券的兩種方案,相信更容易達到發放消費券的美意,也才是大格局的思考。
你可能會問,消費者會願意選擇找消費券嗎?當然會,因為在這段期間內,各行各業都祭出消費券專屬的優惠方案,3,600元的消費券可以買到至少4,000元,甚至10,000元的商品,實際價值比票券面額的價值增加10%~數倍不等,真是既省錢又好用。而對店家或業者來說,反正都要搶食消費券商機,有更多的消費券反覆在市面上流通,豈不更擴大整體消費券的經濟規模,可以分到更多的營利。對政府、商家、國人來說正好三贏,通通都贏。
所以相信我,這絕對是最讚的辦法。

與其限制消費券不找零,倒不如鼓勵多找消費券。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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